說不出故事的孩子

學校和警察都不相信我。說我如果不想要,
為什麼還要跟老師出去。

怡瑩(化名)在接受訊問後,就已經承受不了壓力,在警察局的員工餐廳裡大哭。一場連正式的訊問都稱不上,執法人員不相信發生的被害經驗,已經讓眼前的性侵被害人再也承受不住社會的任何惡意。除了當下遭到背叛的孤獨感,她在如常的生活上更面對了學校要求她轉學,報案是否能立案?起訴會不會成功?這有證據嗎?馱著每一句質疑、每一絲不信任、不友善的眼神,讓怡瑩必須每天服用抗憂鬱的藥物,才能維持與一般人無異的生活。

兒少性侵倖存者「終於能說的故事」

當孩子被學校、社會制度與機構背叛了......

2021年監察院針對過去十年、17件重大兒少性侵事件進行通案調查,發現最常發生性侵害/性騷擾的場域,集中在校園與安置機構。其中一件是,2011年由人本基金會所揭露南部某特教學校爆發校園集體性侵事件,兩年內在校園內外各個角落,包括教室、廁所、圖書館、校車發生上百起案件,涉案學生多達70多人,除了師對生,也有半數生對生的案件,許多加害人是之前的受害人。事件曝光後,引發臺灣整體社會譁然,然而這起事件卻只是臺灣校園與機構兒少性侵的冰山一角。

校園性侵通報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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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臺灣校園中平均每一天有6件新增的性侵害通報案件,
但只有1件通報後成立。
當中是孩子不願意說?還是說了後遭到機構的背信?無從得知;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被害人數每一天、每一天都在增加……。


根據教育部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司統計,2013年至2020年間,在臺灣校園裡有14,295件性侵害通報案件,其中國小、國中、高中及特教學校的比例高達92%。但在教育部公布的數據中,1萬4千件的案件在通報後,但經正式程序、調查屬實的案件卻只有4,072件,僅占32%。

機構性侵通報統計數據表

歷年社會福利機構性侵害事件通報案件數

長年下來,通報與調查屬實案件數據懸殊,引發社政與司法專家的關注,認為這與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多數由學校教職員,且校長更是明文規定的委員會主席有關。尤其在文化與環境相對封閉與保守的校園裡,再加上性平知識缺乏、教育單位本位主義盛行,學校系統很多時候會出現包庇、隱匿不通報,甚至協助加害者毀損證據的現象。

校園與機構體制的失靈,不僅讓真相石沉大海,更讓許許多多被性侵的孩子,除了承受性侵事件帶來的傷害,更在事情發生後,無論求救或後續的調查過程,一次又一次被師長、同儕、學校、警方與司法單位的層層背信,無論是指責、漠視,還是沉默,整體社會與體制的集體背信無疑深深加劇了性侵害所造成的創傷。

「當性侵倖存者向外尋求協助,同時也是對於國家的法治、醫療或是心理健康的體系,付出非常非常大的信任,因為他們也因此面臨不被相信、被責怪和拒絕的風險。」心理學家坎貝爾(Campbell)指出,負面甚至帶有破壞性的求助經驗,會讓被害人越來越不願意向他人談論受害事件,更失去如何命名或詮釋自己受害經驗的話語權與角色。

當守護者成為加害者

原本應該保護我們、愛我們的人背叛了我們。

「背叛我的人也是我依賴的人,我該怎麼辦?」多數遭到熟人性侵的孩子,一定無數次在心裡這樣問著自己。國家調查近十年的1 7起重大兒少性侵事件中,其中1 3件事件的加害者,是與受害學生、兒童有明顯權勢不對等關係的老師、教練或長官,占調查案件中的7 6%。這些在社會普遍認為,應在孩子學習或生活中各場合中,對孩子盡照顧、教育,與輔導等責任,也就是所謂兒少守護者的角色,反而成為讓孩子在性暴力下無處可逃的加害者。

當照顧者利用自己與兒少間特殊的信任關係,對孩子侵犯,無論是師生關係、教練與選手,或是社工與安置兒少關係,性創傷與背叛創傷(Betrayal Traumas)將同時侵蝕孩子的身心。其中背叛創傷對受害的孩子更是造成巨大的挑戰,對一般人來說,當我們遇到背叛行為,我們會立即做出自我保護的行動,像是站起來面對,或是馬上離開加害者。

但在校園或機構兒少性侵事件中,孩子有維護與老師、教練或是機構工作者關係的必要,因為與加害者的關係影響到學業、比賽資格,甚至是生存的條件。

機構與社會背信於孩子

「當背信於你的人同時也是你依賴的人,你該怎麼做呢?」 這是兒少性侵受害者最沉痛的難題。

1. 孩子為什麼說不出來?

「我沒有強迫她們坐我的車,都是約好時間,她們自己上車的,她們都是心甘情願的。」台南某國立高職S老師,在被揭露性侵5名女學生後,接受警察訊問的矢口否認。

孩子被迫無聲,不是他們不想開口,而是環境禁止她說。
許多時候,孩子說出自己的經驗反而遭遇更多的背叛,像是被性侵的事件被否認、遭到攻擊,更嚴重的是:當孩子尊敬的老師或教練,反過來指控受害兒少才是真正的加害者。

當孩子揭露身為老師或機構人員的惡行,加害者時常會以憤怒、受辱的態度,指責孩子說謊,或是辯解那是兩廂情願之下發生的事情,把自己偽裝成無辜的受害者。讓真正受害的孩子,遭人指責「不檢點」、「不道德」,甚至把受害者汙名為侵犯者,被同儕與社會大眾的檢討。

當周遭的人都不相信受害兒少的說法,還進一步怪罪他們,將會嚴重加劇性侵事件帶來的傷害,使孩子承受更深一層的背叛。這時候,說出真相的人就再度遭到體制和社會的暴行。

2. 校園與機構包庇性侵事件

「教育處已經給兩名校長各一大過,主任申誡兩次,在教育體系上已經是最嚴厲的懲處,監察院如果認為原懲處不恰當、太輕,可以給予建議,不應該『一罪兩罰』。」C縣市政府教育處長在面對十多位孩子遭教練性侵後,給家長的回應,公道離這些受害的孩子太遠。

機構與學校體制的背信,讓兒童與學生對於機構和校園的信任,變成一場長達數年,甚至數十年的羞辱與背信。

加害者往往是老師、教練、機構社工,等手上握有較大權力的人。
他們時常利用權勢關係,迫使周遭的同事、體制與受害者,一起承擔罪行所招致的社會壓力,加害者甚至會控制受害兒少,好讓孩子不敢出聲,讓校園與機構裡的師生、工作人員,也有理由共同盲視性侵事件的發生。

學校與機構,甚至教育當局對於性侵事件一直以來不願意正視,或消極處理。一旦出事,許多學校不願意依法通報,除了隱瞞真相外,還會將加害的老師調到偏鄉教書。隱瞞事實真相遭到背叛的不只是受害者本人。因為學校與機構的一手遮天,讓性侵事件不斷發生,被害人持續增加。更令人擔心的是,當整個社會瀰漫著盲視背叛的氛圍,長期的否認與隱瞞,最終將導致重大的傷害。

3. 知能不足造成「二度傷害」

「你確定XX真的這樣對你嗎?他是不是只是跟你玩,你不可以說謊、汙衊XX!這件事情非常嚴重,你知道嗎?」當我鼓起勇氣的向生輔姊姊求助後,原以為可以得到幫助,孰不知是另一個傷害的開始……

性教育很重要,但機構人員不見得有時間或知能進行。
有的會過度反應,讓孩子感到被懲罰,因而認為「性」是不好的禁忌,不願再讓大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有的則不知道該如何反應,錯過介入的時機,讓孩子感到被大人放棄。

而在學校,求助後的性平流程涉及複雜的法律,老師或學校人員不見得熟悉,可能讓孩子感到被吃案或踢皮球;即使熟悉相關規定,孩子會在流程中遇到好多好多的人,有的人可能充滿偏見或迷思,而讓孩子受到二度傷害。

就算完整走完性平流程,途中每個人都具備相關知能,孩子仍然可能覺得痛苦。
明明做了調查、問了很多話、加害者甚至被懲處,孩子依舊感到自己未被好好聆聽。這是因為,目前的性平流程設計,讓人力難以專注療癒受害者的性創傷,而這卻正是受害兒少最需要的協助。

4. 一旦知情者勇於揭露體制的黑暗面,時常招致報復

「其他老師叫我不要多管閒事。我擔心會被主任和校長盯上,所以不敢說,但我很後悔當時沒有站在學生那一邊。」J國中的知情老師。

沒有外界的制止,性侵犯事件是不會自動停止的。但在多數校園或機構裡,旁觀的知情者要揭露真相的風險對他們來說太大了。一旦成為吹哨者,除了當下的飯碗不保,之後如果要到其它的機構或學校找工作,也會因為是「內部揭露者」而很有可能遭到封殺和孤立。

哈佛大學精神醫學教授茱蒂絲.赫曼(Judith Herman)曾說過:「與加害者站在同一陣線是很誘人的事。加害者的要求很簡單,只要旁人袖手旁觀就行了。加害者的要求,剛好符合舉世皆然的願望,那就是聽不見、看不到,也不談邪惡的事。相反地,受害者要求旁觀者分擔痛苦。要求他們看見不公義的事件,迫使旁觀者行動、涉入,並且記得這個痛苦的事件。」

選擇旁觀可以讓知情者避免危險,而揭露真相卻會為現況帶來天翻覆地的後果,甚至損及他自身地位或安全的狀態。然而這也成為校園與機構的性侵事件從未停止過的主要原因,因為每一次當好人選擇袖手旁觀,就會讓壞人的惡行當道。

5. 機構與學校名譽優先,當孩子信賴的體制也深深傷人

「比起老師對我們做的壞事,主任、校長明顯更在乎的是,怎麼維護校譽,讓學校、機構不受爭議紛擾。」受害者S說,被老師性侵已經很糟了,竟然還得忍受有責任保護我們的學校,滿口謊話和否認。

受害的孩子很想為自己討公道,想要掙脫加害者與背信的體制,但他必須要對抗的是自己的師長、同儕、學校,也就是多數人覺得會支持孩子的人。但現實狀況是,應該保護兒童、學生的制度,卻因為官官相護、要維護學校和機構的名聲,反過來侵害兒童免於恐懼與暴力侵犯的權利。

當學校、機構,更甚是主管機關對於罪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無疑是給了加害者不斷性侵兒童,向新的受害者下手的機會。而這也是所有受害者感受到體制對他們最深的背叛,因為只要學校或機構當局在接獲第一起性侵通報便立即採取適當行動,那麼至少可以避免加害者繼續接觸孩子,避免更多的受害者出現。

6. 誰該覺得丟臉?

「學校叫爸媽不要再說了,會壞了孩子以後的名聲,而且再說下去,你會害老師沒有工作。然後,爸媽也是這樣告訴我……。」受害的孩子H說。

對孩子來說,最大的背叛是連在家裡,也沒有人把傷害他的事件當作一回事。揭露真相後,學校、街坊鄰居的議論,社區的輿論,往往使受害者與其家庭在羞愧中備感孤立。然而這種應該覺得羞恥的情緒,會從家庭成員或父母的的言語中讓孩子發現。

面對外界的背信,孩子還可以選擇忽視,但一當遭受自己必須倚賴的父母背叛,受害的孩子多數決定把罪攬在自己身上、責怪自己,因為孩子認為,只有找出自己做錯了什麼,他才能維持與父母重要的依賴關係,這段不能冒任何風險破壞的關係。

羞恥感很快成為孩子的主要情緒,且大到能讓遭受性侵的孩子,把自己與外界隔絕起來,同時內在仍感覺強烈的痛苦。但我們想一想,這件事情公平嗎?如果事件的最後是受害的孩子感到羞恥不堪,而不是真正犯下罪行的加害者,這難道不是整個社會的失敗嗎?

7. 當受害者被當作罪犯

「如果司法無法證明他傷害我,是不是就真的代表我說謊、這件事情不是真的?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提告,可是到最後大家都覺得是我的問題,因為我沒有反抗、沒有當下就說出來,我沒有保留證據,沒有人知道當時的我被XX帶去汽車旅館,我真的不知道可以怎麼辦?」

警政與司法單位擅長利用證據,與理性邏輯來查證事實。如果常理判斷與實證一致,通常法律就能很快為被害者實現正義。但性侵事件往往發生在隱密的私人空間,不僅很少有目擊證人,也難以找到能夠被查證的證據。而且許多人並不了解性侵被害者的心理狀態,像是消極反應,或是無法第一時間說出真相。更不理想的是,人們普遍相信「強暴迷思」,像是「如果沒有意願為什麼不反抗?」、「受害當下為什麼不說?現在出來作證是不是為了賠償金?」

一旦警政與司法人員對於「強暴迷思」執迷不悟,司法正義的系統就會岌岌可危。讓被害者在遭到不義罪行的傷害後,又再度遭到國家法制所背信。

8. 「強暴迷思」認為加害者情有可原

「他們說,想不到我平常乖乖的,居然這麼不要臉勾引老師……」16歲的Y說。
「我沒有反抗,所以我是自願的?是因為老師不喜歡我,我才說出來陷害他?」

我們的社會,太習慣「檢討被害人」,當聽到有人被侵害,他人的反應往往是:「是不是你穿太暴露?」「誰叫你要喝醉?」覺得是他們自己讓人有機可趁,他們要為自己的受害負責。但這樣的質疑,難道不是在為加害者開脫責任嗎?

回到校園或機構中,常見然而,青春期孩子當孩子選擇說出來、選擇求救,就可能面臨同樣的質疑:「你是不是做了什麼才會被侵害?」「你當下為什麼沒拒絕?」

但該被譴責的,難道不是利用青少年的崇拜仰慕和信任,哄騙侵害他們的師長們嗎?
當「強暴迷思」不斷被複製,被強化,就是在告訴每個受害的孩子,他們的求救,只會被質疑掩蓋,更是在告訴加害者,他們的行為是可以被原諒的。

機構與社會背信於孩子

「當背信於你的人同時也是你依賴的人,你該怎麼做呢?」 這是兒少性侵受害者最沉痛的難題。

1. 孩子為什麼說不出來?

「我沒有強迫她們坐我的車,都是約好時間,她們自己上車的,她們都是心甘情願的。」台南某國立高職S老師,在被揭露性侵5名女學生後,接受警察訊問的矢口否認。

孩子被迫無聲,不是他們不想開口,而是環境禁止她說。
許多時候,孩子說出自己的經驗反而遭遇更多的背叛,像是被性侵的事件被否認、遭到攻擊,更嚴重的是:當孩子尊敬的老師或教練,反過來指控受害兒少才是真正的加害者。

當孩子揭露身為老師或機構人員的惡行,加害者時常會以憤怒、受辱的態度,指責孩子說謊,或是辯解那是兩廂情願之下發生的事情,把自己偽裝成無辜的受害者。讓真正受害的孩子,遭人指責「不檢點」、「不道德」,甚至把受害者汙名為侵犯者,被同儕與社會大眾的檢討。

當周遭的人都不相信受害兒少的說法,還進一步怪罪他們,將會嚴重加劇性侵事件帶來的傷害,使孩子承受更深一層的背叛。這時候,說出真相的人就再度遭到體制和社會的暴行。

2. 校園與機構包庇性侵事件

「教育處已經給兩名校長各一大過,主任申誡兩次,在教育體系上已經是最嚴厲的懲處,監察院如果認為原懲處不恰當、太輕,可以給予建議,不應該『一罪兩罰』。」C縣市政府教育處長在面對十多位孩子遭教練性侵後,給家長的回應,公道離這些受害的孩子太遠。

機構與學校體制的背信,讓兒童與學生對於機構和校園的信任,變成一場長達數年,甚至數十年的羞辱與背信。

加害者往往是老師、教練、機構社工,等手上握有較大權力的人。
他們時常利用權勢關係,迫使周遭的同事、體制與受害者,一起承擔罪行所招致的社會壓力,加害者甚至會控制受害兒少,好讓孩子不敢出聲,讓校園與機構裡的師生、工作人員,也有理由共同盲視性侵事件的發生。

學校與機構,甚至教育當局對於性侵事件一直以來不願意正視,或消極處理。一旦出事,許多學校不願意依法通報,除了隱瞞真相外,還會將加害的老師調到偏鄉教書。隱瞞事實真相遭到背叛的不只是受害者本人。因為學校與機構的一手遮天,讓性侵事件不斷發生,被害人持續增加。更令人擔心的是,當整個社會瀰漫著盲視背叛的氛圍,長期的否認與隱瞞,最終將導致重大的傷害。

3. 知能不足造成「二度傷害」

「你確定XX真的這樣對你嗎?他是不是只是跟你玩,你不可以說謊、汙衊XX!這件事情非常嚴重,你知道嗎?」當我鼓起勇氣的向生輔姊姊求助後,原以為可以得到幫助,孰不知是另一個傷害的開始……

性教育很重要,但機構人員不見得有時間或知能進行。
有的會過度反應,讓孩子感到被懲罰,因而認為「性」是不好的禁忌,不願再讓大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有的則不知道該如何反應,錯過介入的時機,讓孩子感到被大人放棄。

而在學校,求助後的性平流程涉及複雜的法律,老師或學校人員不見得熟悉,可能讓孩子感到被吃案或踢皮球;即使熟悉相關規定,孩子會在流程中遇到好多好多的人,有的人可能充滿偏見或迷思,而讓孩子受到二度傷害。

就算完整走完性平流程,途中每個人都具備相關知能,孩子仍然可能覺得痛苦。
明明做了調查、問了很多話、加害者甚至被懲處,孩子依舊感到自己未被好好聆聽。這是因為,目前的性平流程設計,讓人力難以專注療癒受害者的性創傷,而這卻正是受害兒少最需要的協助。

4. 一旦知情者勇於揭露體制的黑暗面,時常招致報復

「其他老師叫我不要多管閒事。我擔心會被主任和校長盯上,所以不敢說,但我很後悔當時沒有站在學生那一邊。」J國中的知情老師。

沒有外界的制止,性侵犯事件是不會自動停止的。但在多數校園或機構裡,旁觀的知情者要揭露真相的風險對他們來說太大了。一旦成為吹哨者,除了當下的飯碗不保,之後如果要到其它的機構或學校找工作,也會因為是「內部揭露者」而很有可能遭到封殺和孤立。

哈佛大學精神醫學教授茱蒂絲.赫曼(Judith Herman)曾說過:「與加害者站在同一陣線是很誘人的事。加害者的要求很簡單,只要旁人袖手旁觀就行了。加害者的要求,剛好符合舉世皆然的願望,那就是聽不見、看不到,也不談邪惡的事。相反地,受害者要求旁觀者分擔痛苦。要求他們看見不公義的事件,迫使旁觀者行動、涉入,並且記得這個痛苦的事件。」

選擇旁觀可以讓知情者避免危險,而揭露真相卻會為現況帶來天翻覆地的後果,甚至損及他自身地位或安全的狀態。然而這也成為校園與機構的性侵事件從未停止過的主要原因,因為每一次當好人選擇袖手旁觀,就會讓壞人的惡行當道。

5. 機構與學校名譽優先,當孩子信賴的體制也深深傷人

「比起老師對我們做的壞事,主任、校長明顯更在乎的是,怎麼維護校譽,讓學校、機構不受爭議紛擾。」受害者S說,被老師性侵已經很糟了,竟然還得忍受有責任保護我們的學校,滿口謊話和否認。

受害的孩子很想為自己討公道,想要掙脫加害者與背信的體制,但他必須要對抗的是自己的師長、同儕、學校,也就是多數人覺得會支持孩子的人。但現實狀況是,應該保護兒童、學生的制度,卻因為官官相護、要維護學校和機構的名聲,反過來侵害兒童免於恐懼與暴力侵犯的權利。

當學校、機構,更甚是主管機關對於罪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無疑是給了加害者不斷性侵兒童,向新的受害者下手的機會。而這也是所有受害者感受到體制對他們最深的背叛,因為只要學校或機構當局在接獲第一起性侵通報便立即採取適當行動,那麼至少可以避免加害者繼續接觸孩子,避免更多的受害者出現。

6. 誰該覺得丟臉?

「學校叫爸媽不要再說了,會壞了孩子以後的名聲,而且再說下去,你會害老師沒有工作。然後,爸媽也是這樣告訴我……。」受害的孩子H說。

對孩子來說,最大的背叛是連在家裡,也沒有人把傷害他的事件當作一回事。揭露真相後,學校、街坊鄰居的議論,社區的輿論,往往使受害者與其家庭在羞愧中備感孤立。然而這種應該覺得羞恥的情緒,會從家庭成員或父母的的言語中讓孩子發現。

面對外界的背信,孩子還可以選擇忽視,但一當遭受自己必須倚賴的父母背叛,受害的孩子多數決定把罪攬在自己身上、責怪自己,因為孩子認為,只有找出自己做錯了什麼,他才能維持與父母重要的依賴關係,這段不能冒任何風險破壞的關係。

羞恥感很快成為孩子的主要情緒,且大到能讓遭受性侵的孩子,把自己與外界隔絕起來,同時內在仍感覺強烈的痛苦。但我們想一想,這件事情公平嗎?如果事件的最後是受害的孩子感到羞恥不堪,而不是真正犯下罪行的加害者,這難道不是整個社會的失敗嗎?

7. 當受害者被當作罪犯

「如果司法無法證明他傷害我,是不是就真的代表我說謊、這件事情不是真的?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提告,可是到最後大家都覺得是我的問題,因為我沒有反抗、沒有當下就說出來,我沒有保留證據,沒有人知道當時的我被XX帶去汽車旅館,我真的不知道可以怎麼辦?」

警政與司法單位擅長利用證據,與理性邏輯來查證事實。如果常理判斷與實證一致,通常法律就能很快為被害者實現正義。但性侵事件往往發生在隱密的私人空間,不僅很少有目擊證人,也難以找到能夠被查證的證據。而且許多人並不了解性侵被害者的心理狀態,像是消極反應,或是無法第一時間說出真相。更不理想的是,人們普遍相信「強暴迷思」,像是「如果沒有意願為什麼不反抗?」、「受害當下為什麼不說?現在出來作證是不是為了賠償金?」

一旦警政與司法人員對於「強暴迷思」執迷不悟,司法正義的系統就會岌岌可危。讓被害者在遭到不義罪行的傷害後,又再度遭到國家法制所背信。

8. 「強暴迷思」認為加害者情有可原

「他們說,想不到我平常乖乖的,居然這麼不要臉勾引老師……」16歲的Y說。
「我沒有反抗,所以我是自願的?是因為老師不喜歡我,我才說出來陷害他?」

我們的社會,太習慣「檢討被害人」,當聽到有人被侵害,他人的反應往往是:「是不是你穿太暴露?」「誰叫你要喝醉?」覺得是他們自己讓人有機可趁,他們要為自己的受害負責。但這樣的質疑,難道不是在為加害者開脫責任嗎?

回到校園或機構中,常見然而,青春期孩子當孩子選擇說出來、選擇求救,就可能面臨同樣的質疑:「你是不是做了什麼才會被侵害?」「你當下為什麼沒拒絕?」

但該被譴責的,難道不是利用青少年的崇拜仰慕和信任,哄騙侵害他們的師長們嗎?
當「強暴迷思」不斷被複製,被強化,就是在告訴每個受害的孩子,他們的求救,只會被質疑掩蓋,更是在告訴加害者,他們的行為是可以被原諒的。

你願意告訴國家你的故事嗎 ?

     

讓我們有機會一起改變這個故事,
讓孩子可以說,讓加害人不可以繼續做。

接露真相有很大的風險,但唯有誠實面對、修正錯誤,我們才有機會一起改變舊有、失能的體制。同時國家也深刻知道,只有當我們面對過去,才能遏止兒少性侵加害者與體制的惡行危害未來。

這是台灣社會第一次進行的兒少性侵系統性訪查計畫。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國內各級學校與安置機構,展開系統性人權侵害的狀況調查。計畫目的不只要看見故事背後的歷程,更是要恢復受害者的尊嚴。透過傾聽受害者及其重要他人的聲音,請他們說出個人在學校或安置機構的受害經驗及感受,進一步瞭解兒少機構性侵害的系統性問題。


國家人權委員會將於2023年依據本計畫分析校園及安置機構背叛現象的共通特徵與結構性因素,
也希望藉此與相關機構一起面對結構性或系統性的問題,促進臺灣體制或文化的改變。

一起成為「機構勇氣」,成為孩子抵抗「機構背叛」的後盾

在一次次校園與機構兒少性侵事件的調查中,當看到無數否認、謊言、欺瞞與推卸責任等各種機構背叛於孩子的情況,我們似乎都忘記了,在每一次背叛之前,都有一個深深地相信──因為我們無法被不信任的人所背叛,就如同每一個孩子原本深信:學校是能讓他們健康成長、學習,及實現未來夢想的基地;安置機構將成為他們不幸人生轉捩點的驛站。


  然而種種的機構背叛所造成的錯誤,不僅讓兒少性侵的倖存者遭受更嚴重的傷害,還會侵蝕著社會、社區與機構間互信互助的連結。


勵馨基金會想邀請可能成為重要他人的每一個你,溫柔傾聽孩子的聲音,也呼籲校園與機構能有勇氣地回應與接住受傷的孩子,像是訂定清楚明確的措施與因應「機構背叛」的工作程序,並且訓練工作人員有能力與專業:以支持且正向的回應,舉發背叛的被害人與保護揭弊者。從承認傷害與背叛事件開始,我們的國家與社會就有能量,也越有機會能擬定更完善的策略來回應兒少性侵倖存者的求助以及避免機構背叛。

地址|100216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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